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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治理框架下的土地发展权空间重构研究

         

摘要

探索了城市区域化背景下土地发展权的空间重构现象,以深汕特别合作区为例解释区域治理框架是如何丰富土地发展权的内涵及流动机制,以期为在区域尺度深度理解中国以土地为中心的发展模式。通过文本分析与深度访谈,研究发现:第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演变中土地发展权经历了由汕尾垄断到深汕共享,再到深圳垄断的空间重构过程;第二,土地出让金收益与招商引资政绩的合理核算是实现稳定的区域治理结构的基础;第三,区域治理框架帮助落后城市寻找合作伙伴以获得发展资金与提高招商引资能力;最后,发展资金和招商引资能力的不足是汕尾失去土地发展权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见,区域治理框架有助于实现土地发展权的空间重构,而落后城市通过区域治理框架实现土地发展权的跨界流动是未来促进区域协调的核心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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