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共产党员:上半月》 >中外合资公司必须公开设立党组织

中外合资公司必须公开设立党组织

         

摘要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有限公司)是东风公司与日本日产汽车公司各出资83.5亿元合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合资之前,东风公司党委就认为,像东风有限公司这样一个特大型、国际化的中外合资企业,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必须在合资公司章程中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党组织的地位,公开挂牌,公开活动,决不能使党组织成为“地下党”、“在野党”。经过与日方9个月的反复磋商,最终在合资公司章程中形成了这样的规定:合资公司认同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按照中国有关政策规定,在东风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中设立,东风有限公司向党组织提供人、财、物支持。随后签订的《备忘录》规定,党组织机构公开设立,党的活动公开进行;经费纳入预算,人员纳入编制,党群高级管理人员与同级行政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即“两公开、两纳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