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公权当私权

         

摘要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必须严格依据党纪国法,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才能保证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制度笼子里运行。党员领导干部一旦利用掌握的权力资源,把公权当私权,使权力“私有化”“商品化”,最终定会害了自己、害了家庭。公权——理应以“公”为标尺公私分明,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表现。作为财政部第五任部长的吴波表现尤为突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