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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偏差与废标条件的集中明示

         

摘要

建设部建市[2005]208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要求:“招标文件应当将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和应当废除投标的情形集中在一起进行表述,并要求表达清晰,含义明确。”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践中,无论是对招标人、中介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还是行政监管人员,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和应当废除投标的情形是否清晰明确均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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