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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11月1日起工程中标后不及时开工取消中标资格

         

摘要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坚决依法监管,确保招标工程按期开工和保证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安全,东莞市建设局近日发出《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中标工程开工管理的通知》(东建市[2008]72号),强调从2008年11月1日起,凡是工程中标后不及时开工的,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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