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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该不该给她“买单”

         

摘要

[案例]汪女士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昌吉分公司订立了“康宁终身保险合同”,同时,双方还签订了“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按比例给付。汪女士在保险期限内4次生病住院,共花去医疗费7625元,由农六师社保统筹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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