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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设置法制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摘要

<正> 近年来,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推动,作为政治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内容的法制建设在县域政治生活中有了新的发展。一些市(县)已经陆续开始在司法局或县政府单独设置了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承担起政府的法制工作和执法检查的重任。法制工作机构到底设在哪里合适,是当前人们在理论和实践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法学》 |1990年第2期|69-71+77|共3页
  • 作者

    陈晓明;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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