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大庆社会科学》 >论我国“直接适用的法”制度的演进及实践——以我国的相关实践为主要视角

论我国“直接适用的法”制度的演进及实践——以我国的相关实践为主要视角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是我国理论、立法、司法三方面实践成果的集中体现,但在具体适用中,相关规定仍过于笼统,缺少区分“直接适用的法”与其他强制性规范的具体标准,依然存在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等其他国际私法范畴混淆的可能性.在国际合作日渐紧密的背景下,附条件地适用外国“直接适用的法”是大势所趋,我国的立法在适当的时候应予以规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