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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议案的规定

         

摘要

<正>2021年1月19日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一、大会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可以向本次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大会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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