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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摘要

<正>2012年8月29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徐进市长的委托,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市政府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监管机构、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2011年,在实施机构改革过程中,在市环境保护局增挂了市核安全局的牌子,明确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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