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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奏事处续考

         

摘要

清代奏事处是负责承接奏折、传宣谕旨、引带召对人员及随侍御前坐更等事宜的专门机构。早期奏折显示,自康熙中期始,清帝即已持续不断地从内务府等处拣选人员充任专职奏事官员,负责奏折递送等事宜,这可视作奏事处发展的初始阶段。后经雍、乾二帝对各项规制的逐步完善,至迟在乾隆中期,奏事处已走向成熟并有内、外之分。位于乾清门内的内奏事处由太监组成,位于乾清门外的外奏事处由内廷侍卫、内务府与六部官员组成。为了强化奏事处的职能,雍、乾、嘉、道、咸诸帝皆从"密"与"速"的角度进行过整饬,然而直至清末,奏事处的诸多弊病依旧未能根除,这与清帝"有治人无治法"的治国理念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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