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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见淤休治淤”

         

摘要

<正> “见瘀休治瘀”,是“见血休治血”这个论断的引伸,其含义是说,不能把活血祛瘀法当作治疗瘀血证的唯一或必用的治则,更不能将祛除瘀血作为治疗瘀血证的根本目的。本文试从几个方面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治病的目的与手段治疗疾病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为着消除六淫、七情等致病因素,祛除痰、饮、瘀、食等病理产物,以及减轻病人主观痛

著录项

  • 来源
    《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 |1981年第1期|66-68|共3页
  • 作者

    张斯特; 张斯杰;

  • 作者单位

    四川省梓潼县红旗区人民医院;

    四川省梓潼县城关镇中学医务室;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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