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理论探讨》 >和谐社会政府治理职能的让渡与回归

和谐社会政府治理职能的让渡与回归

         

摘要

和谐社会政府治理职能维度是公平正义、宽容合作、以人为本。必须对政府的企业职能、市场职能、社会职能进行让渡,回归政府职能公共性和社会性。和谐社会政府治理职能的实现路径主要在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和重置,再造体现社会公平的治理机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