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摘要

和谐社会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这种理想的状态是要通过自觉的构建才能实现的.其中,政府职能的发挥举足轻重.构建和谐社会,政府至少肩负着四项重大职责:社会成员生活普遍富裕;社会的经济、文化、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社会安全稳定.当前,政府尤其要着力解决我国和谐社会构建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性的突出问题,即可持续发展、分配不公、"三农"、充分就业、深化改革等五大问题.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得以有效发挥,离不开科学理念指导.指导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主要是由以和为贵的哲学理念、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以及以统筹为重的战略理念组成的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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