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尽管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07年12月29日刚刚修改过,但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以及国外经验来看,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应从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实体法上主要包括转换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提高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减少个人所得税税率档次,拓宽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把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改为中央税等.程序法上主要包括改变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模式,继续实行源泉控制,完善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制度,实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指数化管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监管措施,提高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