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初中生之友》 >“处优”而“养尊”

“处优”而“养尊”

         

摘要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或不给,则加鞭棰焉。群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也,皆得而取也”。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