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试论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判断标准

试论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判断标准

         

摘要

实践已经证明 ,传统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判断标准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和实际生活中所理解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人民共同富裕、公民民主权利至上的社会。共同富裕和公民权利本位是社会主义社会最本质的规定和最基本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是实现了社会所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结合、个人利益驱动机制与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机制结合、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社会所有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