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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受托委员会为核心的契约式基金治理

         

摘要

通过引入受托委员会以及配套的程序,能够较好地解决基金持有人利益主体缺位的问题,有效遏止管理人的一权独大,使基金持有人、管理人和托管人“金三角”达到相对的权利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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