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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建设经验

         

摘要

70年代中期以前,香港的贪污腐化现象非常严重。1974年2月,成立了香港廉政公署,使香港的廉政建设出现了大的转机。香港廉政建设的经验可归纳为“六要”和“五结合”。“六要素”:一是来自最高层的执法者的决心。二是反贪机构的独立性。确保反贪机构不受政府干预。三是社会民众的支持与配合。四是对付贪污采取“三管齐下”的方针,即在加强对贪污犯罪的调查、检控、与惩戒的同时,一方面研究如何使用一种积极而高度专业化的防微杜渐方法,以减少贪污机会;另一方面开展廉政教育,培养市民的良好道德。五是要有强大的执法权力。有关法律对反贪污机构的独立性、其特别权力或程序作出明文规定。六是要有充分的经费、人员等资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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