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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协商对话制度

         

摘要

社会协商对话是近年来我围人民群众创造出的一种新的民主形式。党的十三大报告第一次明确规定,要在我国设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并把它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这一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这项制度,鲜明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特点和要求。首先,社会协商对话具有主体的广泛性。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全体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主体。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员,都是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的公仆。社会公仆的活动,应当让社会主人知道;作为社会主人的人民,也完全有权了解、检查和监督社会公仆的工作。社会协商对话,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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