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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举制度

         

摘要

科举制度,是自唐代以来封建王朝甄拔培训全国文官的制度,也是牢笼知识分子的一种工具。其初是与学校相结合的,不过后来学校就变得有名无实了。宋朝各县设学,尚不普遍,明代乃饬全国各府州县一律建学宫,祀孔子,设有正副教官。正教官府学称教授,州学称学正,县学称教谕,其副都叫训导,学生入学,须经学校考试。入学后,归学官管理,免其徭役,有罪则送教官戒饬,或责手掌,严重者由知县会同教官呈请学政褫革衣衿,才能收监杖责。清顺治时,有上谕“禁止生员干预词讼”第八条,刊石立于学宫,叫作“卧碑”’生员必须遵守,违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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