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长白学刊》 >乡村振兴视阈下东部欠发达地区社会政策的转型与重构

乡村振兴视阈下东部欠发达地区社会政策的转型与重构

         

摘要

相比于四大经济板块之间的发展差距,东部地区内部的极化效应更为显著,但由于东部欠发达地区较少受到关注,基本处于国家优惠或扶持政策的"盲区"。目前我国乡村已普遍由乡土社会进入后乡土社会,乡村的社会生态变迁直接溯及社会政策的转型,但我国的农村社会政策却始终是城乡二元格局中的弱势者。而东部欠发达地区由于发展理念、评价尺度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影响性因素的限制,社会政策与社会建设水平尤为不足,远未达到新时代人们对社会质量的要求。实现东部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应优先实现社会政策的转型与重构,通过社会政策制定的主体与对象多元化、社会政策发展的向度与维度层次化、社会政策运行的体制与机制民主化,改变乡村"弱势生态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充分发挥社会政策在乡村振兴中"生产性要素"的作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