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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维探析

         

摘要

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连续发出关于"法治思维"的倡导,把改革开放以来法制(治)建设成就在精神层面上予以升华,是治国理政的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转换的重大历史性标志。解析"自然(理性)主义"、"分析实证主义"、"社会实证主义"等几个现代主流法治思维模式,及总结中国社会实践的经验,对于深入全面理解和把握法治思维不可或缺。法治思维的结构,包括法治认知的前提要素、恪守现行法律的核心要素、定位"民间规范"的补充要素。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见诸法律实践的媒介与途径,它以是否需要和可能借助法律手段解决特定事件或案件为前提。法治方式运用中应严格贯彻实体法律和遵循正当程序,并尊重道德及"民间规范",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法治思维需要采取科学的方法,主要是:其一为辩证法,从发展、联系、矛盾、全面的视角进行法律考量;其二为形式逻辑方法,符合排他性的法律理由、必然性的法律三段论、融贯性的系列法律决断的要求。法治思维是两种方法紧密结合的整体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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