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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宪法与宪法实施——基于方法论革新视角的探讨

         

摘要

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遮蔽了宪法全貌,以西方自由主义理论阐释中国宪法传统,将违宪审查作为宪法实施的唯一途径,成为三十年来我国学界的主流声音。国内学界心目中的宪法蓝图是防御宪法,它以人性的幽暗意识为前提,依赖怀疑和对抗,将法律视为一种邪恶力量。防御宪法阻碍了中国宪法回应现实的伦理力量,既不符合人民民主的宪法传统,亦未关注共和,更未对民主集中制表达适当的尊敬。这一用自由主义的药方疗救社会主义中国宪法实施的努力,注定南橘北枳,水土不服。坚持我国宪法传统和基本政治原则,完善社会主义中国宪法实施机制,需要立足本土,在探索的基础上不断再问题化。我国不能唯西方马首是瞻,在自由主义夸大立法机关敌意的基础上与违宪审查续缘,而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相信立法者和其他机构一样,热爱国家,拥有善意与政治忠诚,维护宪法尊严,保护人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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