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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DA对肉、禽进口食品提供执法标准

         

摘要

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2009年3月发出通知,对含有少量肉、禽或蛋产品原料成分的进口食品,要求进口商能够证明其原料通过美国主管机构检测、或能提供由美国认可的国外食品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否则,将不符合进口美国要求。并规定自2009年6月19日,该检验局对进口商提交的新申请将进行评估,待批准后,方可允许进口到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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