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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单方自愿代为履行的法律分析

         

摘要

我国《民法典》第524条新增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如果债务人不及时履行债务,对债务履行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从解释论上应将合理利益扩大解释为只要第三人代为履行不具有非法目的或者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此外,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不能只考虑债权的实现,更要兼顾债务人的意愿,不能反于债务人的意思代为履行,否则将不能发生债权转移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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