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残疾人》 >父母有无替子女 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父母有无替子女 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摘要

<正> 编辑同志:我的同事是一名残疾人,最近他的13岁的孩子由于玩火,致使单位的宿舍楼失火,损失严重。单位提出要我的同事替其孩子赔偿单位因失火而遭受的一部分损失。请问:父母有无替子女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上海吕亮吕亮同志:玩火的孩子今年13岁,是未成年人。那么作为他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负有责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婚姻法》第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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