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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你说我说大家说

         

摘要

2001年10月29日,广西上思县人民法院作了一审判决:网吧业主刘智达,违反网吧的有关规定,为了谋取不当利益,引导儿童韦思思上黄色网站,造成该儿童偷窃家中钱财上网和逃学,学习成绩下降,离家出走(未遂),体质下降等。一审判决刘智达刑事拘留15大,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附民事诉讼,赔韦思思精神损失费5000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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