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华东经济管理》 >从《旅行社条例》看我国旅行社分类制度的演变

从《旅行社条例》看我国旅行社分类制度的演变

         

摘要

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将我国旅行社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以经营国内业务和入境业务的旅行社,另一类是可经营国内业务、入境业务和出境业务的旅行社.这种分类制度的变化,是对我国旅行社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入的一种映射,可以预见,今后我国旅行社的分类方式还将不断变化.文章根据对前几次旅行社分类制度的演变历程的分析,结合调整我国旅行社分类的背景,提出今后我国旅行社分类制度的演变趋势.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