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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区:1+10>11零关税驱动大合作

         

摘要

自2002年签订《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建设自贸区以来,中国与东盟积极推进贸易、投资等领域的开放与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双边经贸合作的发展.2010年1月1日,是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国全部一轨正常产品实现零关税的时间,也是中国与东盟在《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全面建成自贸区的时间,这一天的到来,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著录项

  • 来源
    《经济》 |2011年第12期|68-69|共2页
  • 作者

    袁波;

  • 作者单位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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