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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调整意义重大

         

摘要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2007年起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作出重大调整:此前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每年由省级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待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政府具体实施。这一规定主要涉及84个城市,即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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