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教育家》 >用“心”赋“能”,成就师爱

用“心”赋“能”,成就师爱

         

摘要

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各种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总和。是不是遵守了职业道德底线,给予孩子爱就是师德高尚的教师呢?我认为这是不全面的。如果教师对孩子只有单纯的爱,是不足以支撑全部的,师爱需要教师的专业能力给予保障。当某个孩子表现出一种不合常规的行为时,没有师德的非专业人士或许认为孩子是在破坏捣乱,会冲孩子发火甚至恐吓威胁;有师德但非专业的教师,或许会意识到师德规范中,教师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孩子,于是忍住火气。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