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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出口产品应尽早恢复“彻底退税”回到“零税率”的轨道上来

         

摘要

国家迫于财政紧张状况和欠退税款的巨大压力,在1995年6月1日和1996年1月1日两次调低出口退税率,这对于已因国家欠退税款太多太久,资金周转严重不灵的外贸企业来说,其冲击和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笔者认为,在国家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暂时性地不定期调低出口产品退税率是适宜的,但这种调整应该是一种战术举措,是临时性的。国家从长远经济利益考虑,对出口产品应尽早恢复“彻底退税”,回到“零税率”的轨道上来。为了使外贸出口走出目前的困境,重振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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