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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共治,引领学生自主自治

         

摘要

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为特征的德法共治确立了社会治理的民主决策程序,以合乎公众意志的法规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遵循,以管理者以身作则、人与人互尊互爱等体现德性光辉的元素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兼具法治的公正和德治的温暖。遵循德法共治思维,学生管理应该统筹发挥法治与德治的优点,依托法规管制的刚性机制确立学生管理的基本格局,依托道德滋养的柔性机制落实学生管理的育人追求,推动学生成长为自觉自律的行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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