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给王贵祥同志追记一等功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给王贵祥同志追记一等功的决定

         

摘要

正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人武部: 2005年4月6日晚,贵阳市花溪区花溪乡原团委书记、武装干事、花溪乡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队长王贵祥同志,在组织扑救花溪乡云上村三五三七厂宿舍区后山武尖坡森林火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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