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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试行)

         

摘要

<正>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关于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 A4型的规定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国家标准,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自2001年1月1日起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 A4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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