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cqvip:京医保发[2019]14号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现就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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