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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瑞安市六科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有关问题的批复(浙政函〔2023〕101号)

         

摘要

瑞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发布禁止在瑞安市六科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通告的请示》(瑞政〔2023〕9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瑞安市六科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的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控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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