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丙级、施工资质三级和监理资质丙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陕文物发202037号)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丙级、施工资质三级和监理资质丙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陕文物发202037号)

         

摘要

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审批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物保发[2014]1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或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结合我省实际,省文物局研究制定《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丙级、施工资质三级和监理资质丙级评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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