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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农副产品、食品、畜产品、絲、綢等商品分級管理办法的規定

         

摘要

<正> 为了进一步体現統一领导、分級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地方积極性,便于各級加强对商業工作的領导,根据体制改革的精神,并且照顧到我国生产分布和商品供应的具体情况,对农副产品、畜产品、絲、綢、食品(不包括粮食油脂)等商品的分級管理,規定如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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