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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包装总公司的请示的通知

         

摘要

<正> 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关于成立中国包装总公司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包装工业是一个涉及很多部门的行业。近几年来,虽然有所发展,但仍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抓好包装工作,既能够保护产品、方便运输、节约物资,又可以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国家创造更多的外汇,因此决定成立中国包装总公司,以加强对包装工作的领导。总公司对全国包装企业、事业单位有计划管理和一定的行政管理的权力,对分公司和直属企业实行供产销、人财物集中统一管理。要进行统筹规划,把发展包装材料和包装加工工业列入国民经济计划,进一步搞好地区之间和部门之间的联合,切实加强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成立中国包装总公司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件新工作,涉及面较广,又缺乏经验,希望各地区和各部门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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