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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林地资源管理困境的几点思考

         

摘要

一、前言江苏省邳州市堤防河道管理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林地权属,大多是由堤防建设时期通过地方人民政府转让权属而来,同时由地方政府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确定林地属权。而当地农民对土地资源的认识存在一定的主观性,认为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是历史继承下来的、祖祖辈辈的耕耘之地,从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肆意种植和破坏护堤林木,影响护堤林木的正常生长无法保证堤防绿化覆盖率和整体面貌,同时不承认树木承包工作的分成比例,阻碍树木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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