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卫生职业教育》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适应卫生事业发展改革对卫生职业人才的需求,加强对卫生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更好地发挥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引导卫生职业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经与教育部有关部门研究协商,对指导委员会做如下调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