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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故”新诂

     

摘要

正 《墨经》首条“故”论因果律。《经说》把原因分成小故和大故两类。小故为正因,大故为负因。《墨经》因果思想源于对人事因果现象的抽象,所以带有人事因果的特点:强调负因的作用。这种对原因的正负两分法有别于亚里士多德的四因分类;也根本不同于霍布斯的“必要原因”与“充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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