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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霍布斯自然法的约束力基础

         

摘要

根据霍布斯学界不同的解释进路,霍布斯的自然法学说分别被理解为神的命令、理性的审慎规则或理性的定理。作为第三种解释的支持者,罗伊德认为自然法的实质是相互性。但是,相互性解释只能说明自然法的实质,无法有效说明自然法的义务来源。通过综合罗伊德的相互性解释和李猛对原初契约的生成结构的分析,我们可以在承认自然法的实质是相互性的基础上,将自然法的约束力奠基在共同权力之上。这一综合性的解释能够同时规避以欲望为基础的解释和相互性解释各自面临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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