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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第一不能损害他人利益 ——从一名13 好学生偷拿他人学习用品想到的

         

摘要

<正> 9月下旬的一天子夜,烟台市某边防大队的干警在办案返回的路上,发现一个衣衫不整的少年,背着一个沉甸甸的编织袋,手上提一个包,感到可疑,遂上前询问。小孩碰见穿警服的先是一惊,接着又镇定下来。“干什么去来?”“出去耍来。”“背的什么?”“书本、学习用品。”“哪弄的?”“在路上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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