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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在斗柄,星在天鼋”考

         

摘要

《国语·周语下》云:王曰:"七律者何?"对曰:"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颛顼之所建也,帝喾受之。我姬氏出自天鼋,及析木者,有建星及牵牛焉,则我皇妣大姜之侄,伯陵之后,逄公之所凭神也。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也。月之所在,辰马,农祥也,我大祖后稷之所经纬也。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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