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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中美高桥轮船案研究(1862—1885)

         

摘要

高桥轮船是1862年苏松粮储道台杨坊向美商熙尔租借的一艘军火船,1863年被白齐文等人掳往苏州太平军,最后被清军轰坏。从1863年至1885年,乔治·西华德、何天爵、安吉立和杨约翰等美国驻华使领官员就轮船租用债务与多任上海道台、恭亲王、沈葆桢和李鸿章等进行交涉。案件长期搁置的原因与清政府中央与地方二元外交体制有关。整个交涉过程中,美国驻华使领官员善于利用规定维护美国在华商人利益。而参与交涉的清政府官员中李鸿章更富有外交策略和手段,在中法局势紧张之际消除了中美因债务交涉所产生的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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