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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立法资料?——以美国解释理论为视点

         

摘要

立法资料可用以论证裁判理由,作为法律解释工具,是一种值得重视的解释来源.在美国,立法资料是各种解释理论争鸣的焦点,围绕立法资料的地位和作用的观点主要来自新文本主义、意图—目的主义和语境主义三种理论流派,这为我们认识立法资料的概念、性质和作用提供了途径.从现阶段公布的裁判文书来看,立法资料在我国的运用方兴未艾.使用立法资料进行释法说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法律方法,借助美国解释理论的启发,我国可将立法资料定位为寻找立法精神之工具,以实用主义的观点适当运用之以解决疑难案件,有效增强裁判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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