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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理念与我国残疾儿童发展权利的保障

         

摘要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发展理念,对于保障我国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弱势群体的发展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残疾儿童的特殊性,其受教育权和康复服务权构成了促进残疾儿童发展权利实现的核心内容。目前,我国对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和康复服务权的立法保障、行政保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在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保障方面,创新理念有助于推进以特殊教育改革试验区为代表的制度创新,协调和共享理念有助于保障残疾儿童群体实现教育公平,开放理念促进吸收国际融合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分享中国特殊教育的经验。在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权保障方面,创新理念有助于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领域的制度创新和新技术应用,协调和共享理念有助于保障残疾儿童群体的康服服务权的公平实现,绿色理念要求为残疾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开放理念促进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和分享中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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